環保部派出102個巡查組進駐京津冀等28城,環保又來了! 按本次巡查方案要求,擬自2017 年9 月15 日至 2018 年1 月 4 日,派出102 個巡查工作組進駐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的2+26所有城市
環保部派出102個巡查組進駐京津冀等28城,環保又來了!
按本次巡查方案要求,擬自2017 年9 月15 日至 2018 年1 月 4 日,派出102 個巡查工作組進駐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的“2+26”所有城市(包括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石家莊、唐山、廊坊、保定、滄州、衡水、邢臺、邯鄲市,山西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市,山東省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,河南省鄭州、開封、安陽、鶴壁、新鄉、焦作、濮陽市,以下簡稱“2+26”城市)及所屬縣(市、區),開展為期 4 個月的日常化巡查工作。
一個駐市巡查組負責一個主城區,每2-4個縣設1個駐縣巡查組
“2+26”城市所有縣(市、區),安排 102 個派駐巡查工作組,共310 人。其中北京、天津巡查工作組各分 2 組、共 4 組,每組4 人、共 16 人。其余98 個巡查工作組每組 3 人,共計294人。“2+26”城市各設一個駐市巡查工作組,負責主城區及相鄰的3-5 個區,同時統籌管理行政區域內其他巡查工作組;每 2-4個縣(市、區)安排 1 個駐縣巡查工作組。
所有派駐人員從環境保護部直屬單位抽調,每輪人員連續工作 14 天,兩周輪換一次,每輪次共 310 人,總計2480 人次。各部直屬單位根據分組情況對人員進行統籌安排,原則上每人參加2 個輪次巡查。視情況抽調前期督查工作中表現的人員參加派駐巡查工作組。
每個派駐巡查工作組確定一名組長,負責本組的工作計劃安排、人員調配、每日報告和向地方反饋等工作。駐市巡查工作組組長原則上由司(局)級干部擔任,負責該市所轄縣(市、區)巡查工作組的統籌、協調。駐縣巡查工作組組長由處級干部擔任。
核查此前交辦問題整改情況,已經整改問題適時“回頭看”
巡查組將督促落實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2017 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工作方案》)既定目標,督促落實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2017-2018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攻堅方案》)各項工作任務。督促落實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大氣污染防治 工作任務。
同時,對環境保護部交辦給各市及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的環境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,并對前期已完成整改的問題適時開展“回頭看”,嚴防問題反彈。走訪相關職能部門,通過查閱相關資料以及座談、現場核實等方式,了解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工作部署、落實及監督檢查情況。
視情列席市及縣(市、區)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內容的黨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,了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、問題整改和責任落實情況。